资料显示,本次股份转让前,简伟文持有立邦香港100%股权,立邦香港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9.94%的股份,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简伟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梧桐翔宇持有伊立浦3846.34万股,占伊立浦总股本的24.6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相对的,立邦香港则因持有公司 373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1%,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从上述可见,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变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立邦香港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梧桐翔宇所持股份的差额低于5%。而为了确保梧桐翔宇的控股地位,立邦香港、南海伊林、南海伊拓皆出具了相关承诺。其中,南海伊林、南海伊拓分别承诺“放弃全部表决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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